学生工作

关于给予赵文康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甘 涛,男,21级物理2班学生,学号为2108010202;

赵文康,男,21级电子4班学生,学号为2108020416;

戴香军,男,21级光电4班学生,学号为2108040412。

以上同学违反学院规定,累计未打卡次数已经达到三次,经研究决定,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。

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