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

关于给予纪检权益部委员李容朋撤职的决定

李容朋,男,22级物理4班学生,学号为2208010408。

纪检权益部委员李容朋,因发表极为不正当敏感言论,且态度十分敷衍散漫,同时日常工作消极懈怠,多次非请假情况下迟到或早退。根据《物电学院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》,现撤销其委员职位,且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、入党资格,警告一次,处分期自2023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18日。

李容朋如对本决定有异议,在接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,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。

湖南科技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

2023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