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

关于给予李伯犀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
李伯犀,男,21级集成1班学生,学号为2108050111

高凤基,男,21级集成1班学生,学号为2018050124

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,于第九周周二一二节课无故旷课,经研究决定,给予李伯犀、高凤基两位同学通报批评。

 

 

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 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