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

关于给予顾名浩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顾名浩,男,21级电子3班学生,学号为2108020301;

胡威,男,21级电子3班学生,学号为2108020311;

杨威,男,21级电子3班学生,学号为2108020312;

杨国豪,男,21级电子3班学生,学号为2108020320;

孙振华,男,21级电子3班学生,学号为2108020322;

张泽天,男,21级电子3班学生,学号为2108020324;

欧阳宇帆,男,21级电子3班学生,学号为2108020306。

以上同学违反学习纪律,经校级学风建设部检查缺课,根据《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0]78号),经研究决定,给予顾名浩、胡威、杨威、杨国豪、孙振华、张泽天、欧阳宇帆七位同学通报批评。

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3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