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

关于给予张忠俊警告处分的决定

张忠俊,男,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22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班学生,学号为2208020221。

张忠俊违反学习纪律,累计旷课已达10-19学时,根据《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7]95号),经研究决定,给予张忠俊警告处分,处分期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30日。

张忠俊如对本决定有异议,在接到本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,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。

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

2023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