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

关于给予刘金峰通报批评的决定

刘金峰,男,21级光电3班学生,学号为2108040303。

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到5-9学时,根据《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〔2017〕95号),经研究决定,给予刘金峰同学通报批评。

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3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