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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赵云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
 

赵云,男,17电子一班学生,学号为1708020115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2学时。

 

 

 

同学违反学习纪律,累计旷课已达10-19学时,根据《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0]78号)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,经研究决定,给予赵云同学警告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