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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李路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 ,男, 17级光电班学生, 学号为1708040323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6学时。

同学违反学习纪律,累计旷课已达5-9学时,根据《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0]78号)第九条第二款,经研究决定,给予李路同学通报批评处分。